所謂設計,即「以假定之觀念及思維先行處理後,透過某種表述方法,訂定其擬施行之策略」,通常指有目標和計劃的創作行為、活動,在藝術、建築、工程及產品開發等領域起著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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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,八成不是學設計的人寫的吧!
學設計的人可都受不了這般文謅謅又饒舌的定義,設計人都愛講feel,像這樣堅硬的論調可是一整個都Low掉了,於是啊,就讓我們設計人自由奔馳在感性的世界中吧,像這種觸及基礎深沉的理論就讓設計以外的人,用觀察生物行為的乏味眼光去檢視探索吧。
於是什麼是設計?
設計是自我實踐的過程
設計是設計師存在的意義
設計是優雅的解決問題
設計是為世界帶來不同的視角
不勝枚舉,如繁星如春芽,如同極力在單調的版面中掙扎著想點綴些優雅
講feel、講感覺、講意境,講得滿嘴頭頭是道,講得滿嘴模糊曖昧故做高尚
不願面對真相的自我沉醉,眷養在充滿想像含糊言詞間緩緩滋長
無法否認,也無需反駁
曖昧與模糊的美感必然存在於心裡
因為那柔軟如同棉花糖般的溫床,必然伴隨著你成長
無論如何務實的設計人,那美麗的模糊想像必然在某個階段是你對未來的遐想
看過百花齊放的溫室嗎
看過冷氣房裡乾枯的花籃嗎
踏進社會多久以後,會不由得說出"設計是討生活的工具","設計是糊口的技能"
嚴肅的議題終究是需要被討論,再美麗的言詞都掩蓋不住設計運作的真實模樣
設計的理論不只是發發問卷、跑跑統計,寫些千篇一律的論文,然後等著拿文憑
設計不只是妙筆生花的美麗詮釋,當然也不全是枯燥工作後的無奈
設計的結構
設計的思維
設計的行為模式
眾多的設計思潮不應只是存在於設計史當中的過去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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